关于退休教职工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
各位退休教职工:
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,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,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;逾期未认证人员,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等待遇。为确保学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,现将有关资格认证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方式
请各位退休人员本人通过“爱山东”手机APP点击“养老资格认证”进行认证,如果本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操作的,可以让子女协助认证。如果离退休人员在境外居住的,可以通过外交部“中国领事”手机APP完成认证。
为保障各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正常发放,请各退休人员尽量在2025年10月31日前认证完毕。
二、其他相关问题
1.超期未认证人员,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。暂停人员后期重新认证的,社保经办机构将补发暂停的待遇。
2.退休人员确实本人无法操作,子女也不在身边的,可联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协助认证或上门认证。具体情况可联系人事处社保科吕前,电话:6903784。
3.若退休人员在“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”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,也可咨询12333热线。
人事处
2025年10月10日